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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培训

学习、贯彻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10-18   点击数:    来源:

白泉高级中学校本培训活动设计

本次培训

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

培训活动

时    间

2019/08/30

下午3:30~4:20

本次培训活动

主 持 人

王开明

培训活动

地    点

学校阶梯教室

一、开展本次培训活动的目的:

 1、 学习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文件

2、学习《舟山市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文件

二、培训活动的主要内容:

1、把握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建设目标和工作措施

2、舟山市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必要性、实施原则、行动内容和要求。

三、培训活动的采用形式:

1、文件学习

2、文件解读

四、培训基本过程:

1、备好相关资料

2、结合学校、学生实际问题

(有2个附件)

学校校本培训活动记载

培训日期

2019/08/30

下午3:30~4:20

培训地点

学校阶梯教室

培训课时

1课时

应到人数

全体教师

实 到

人 数

全体教师

主讲(持)教师

王开明

性别

职称

中高

任 职

单 位

本校

签到:白泉高中全体教师

一、本次培训活动设计执行情况:

本次活动教科室准备充分。认真学习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文件 ,又认真学习《舟山市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文件。通过学习,教师们认识青少年防控近视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自己的责任,较好地实现了培训目的。

二、参训教师对本次培训活动总体的反映:

1、对防控近视工作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2、教师了解防控近视的措施。

3、了解政府对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视。

二、您认为本次培训活动的成功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成功之处:准备充分,分析到位,针对性强

三、培训作业题目:

1、在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中,教师应该做哪些工作。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

《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具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全省近视普查工程,掌握近视综合防控本底信息。

近视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结果关系到未来五年各项防控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生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科学方案,快速、高效、可行、可及的开展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在普查基础上,建立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视功能和近视大数据信息库,形成准确的、覆盖各年龄段的全省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和近视本底信息。制定在校生近视监测制度,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开展1-2次与近视相关的视功能和视觉健康检查,通过国家标准对数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分别检查并记录裸眼视力和屈光度,逐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转递,学生近视及变化情况如实记录并反馈家长或监护人。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支出,通过培训校医、保健教师开展校内近视监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本底数据普查和跟踪监测工作。

(二)实施近视综合防控试验工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分阶段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验区和试点学校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选择若干个市、县(市、区)作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验区,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前期调研和试点工作,探索推进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有益做法。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每个市至少有一个县(市、区)纳入试点。2020年起,省每年评选若干个示范县(市、区)和100所左右示范学校,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近视防控的“浙江经验”。

(三)推进健康育人工程,落实学校近视综合防控基础作用。

重视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魄培育,推进实施健康育人工程,发挥学校在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做到“一减一增”,即减少持续近距离用眼的时间和强度,增加户外活动、课外活动和体育活动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控制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控使用APP布置作业。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组织开展户外体育活动,鼓励各地各校广泛调研实践,推广一批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的户外体育项目。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眼保健操时间均纳入课表,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实施。完善校园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体系,为学校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保驾护航。

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学校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保障必要的经费。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加强基层近视防控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采取培训、引进和学校卫生工作托管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全省各幼儿园、中小学每校或每千人配备专兼职视觉健康校医或保健教师1人,形成学校一线防控近视的中坚力量,保证近视防控工作可持续进行。

(四)实施教卫协同工程,强化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联防联控作用。

建立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视力健康防控机制,定期召开防控工作协调会议,共同制定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政策和措施,依职责组织实施。强化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对学生视力不良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完善各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联防联控机制,定期研究落实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校医、保健教师利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开展近视筛查,进行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能力。组织高水平眼科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等单位开展校医和视觉保健教师的近视防控培训,形成学校和医疗机构协同开展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家庭护眼工程,发挥家庭近视综合防控关键作用。

倡导实施家庭护眼工程,发挥家庭在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防护中的关键作用。各级妇联要发挥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围绕近视防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水平。卫生部门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其中,宣传普及健康护眼理念和科学防近方法,并指导做好近视早期发现和跟踪诊疗工作。体育部门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使儿童青少年就近参加户外体育活动。学校和医疗机构要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联系制度,将学生视力检测情况、近视综合防控指导意见以联系卡等形式反馈家长,家长根据指导意见落实家庭防控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反馈学校并录入防控信息系统,构筑近视综合防控的全过程跟踪机制。家长和学校要共同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要着力培养儿童青少年“自身视觉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儿童青少年对健康饮食、睡眠、电子产品使用、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的自我管理,保证儿童每天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使其形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六)实施健康学校建设工程,营造有利于近视综合防控的教学环境。

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将近视综合防控作为促进学生健康的重要切入点,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至2020年,健康促进学校建成比例达到60%以上,并逐年提高。加强健康教室建设管理,确保与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密切联系的环境、器具标准的执行落地。参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儿童青少年发育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化课桌椅的设计、采购,逐步实现高度可调式课桌椅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在《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基础上,研究制定与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相适应的地方标准或行业规范,推进实施“健康教室照明”计划,保证不同天气、时段,桌面、黑板等器具表面的健康光照度。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教学环境、器具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通报机制。要把学校教学环境建设纳入标准化学校建设体系,教学环境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健康浙江、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等指标体系,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七)实施近视综合防控信息化工程,建立视觉健康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

发挥我省在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化技术、平台研发方面的先进优势,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和近视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加强网络化电脑验光仪的研发和应用,实现近视检测数据的实时上传,保证数据准确性。加快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数据采集、存储和处理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并网,形成近视防控与视觉健康大数据、大网络平台。加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力度,发展与近视和视觉健康紧密衔接的大数据处理和人工智能技术,推进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近视发生、发展趋势和并发症预测,形成大数据支撑的近视科学防控、干预方案,为近视综合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实施近视防控科普工程,营造全民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建立近视防控科普和宣传体系,搭建权威、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信息发布、传播和科普教育平台。编写科普资料,组织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等机构编写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南和宣传资料,满足学校、医疗机构、家庭、青少年学生等不同层面了解掌握科学防控知识和技能的需要,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编制一批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的动漫、影视作品等,通过网络、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有效接收近视防控的科学知识和信息。发挥共青团组织全覆盖的优势,在学校、厂矿企业、街道社区等各领域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重视面向社会公众的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附件2            舟山市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

三年行动计划

为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学生健康发展理念,提升中小学生健康发展条件保障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行动计划的必要性

(一)实施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对教育工作要求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学生健康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健康成长涉及方方面面,教室健康环境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教室内的硬件设施是学生使用时间最长、使用频率最高的基础设施,与学生健康发展密切相关。为此要把改善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作为贯彻落实党对教育工作要求的关键小事,把改善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摆在特别重要的位置。

(二)实施行动计划是推进“防近视”工作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全国、全省教育现代化行动纲要及其实施方案均把降低学生近视率作为重要指标,并且纳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教室照明、课桌椅配置等硬件设施明确了标准和要求。为此要把改善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作为学生“防近视”工作的重要环节。

(三)实施行动计划是提升教育条件保障效益的需要。提升教育条件保障效益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学生健康发展为导向,把有限的教育条件保障经费用在改善学生健康发展条件上。为此要把改善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作为提升教育条件保障效益的重要领域。

二、实施原则

(一)顶层设计,分类推进。行动计划是一项涉及政府采购、教育经费安排、学校建设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规划,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以学校普通教室为重点,分层分类推进。

(二)标准引领,结合实际。要明确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的标准,以标准引领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同时,又要结合不同学校的现状和实际。

(三)满足需求,节约成本。以满足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强化成本意识,严禁搞“高大上”的面子工程,提高教育经费和教育条件保障效益。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本计划主要包括“我与课桌椅共成长”、“健康教室照明”和“书包瘦身”三个专项行动。

(一)实施“我与课桌椅共成长”专项行动

1.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标准,结合我市儿童青少年发育实际情况进行课桌椅采购,逐步实现高度可调式课桌椅在全市推广应用。

2.行动要求。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到报废更新年限的,一律采用手摇式可调节课桌椅;未到报废更新年限的,要通过调剂使用,确保每个普通教室内至少有两种及以上高度的课桌椅供不同身高的学生选择;2019年,对普通教室内没有靠背的凳子全部进行更换。经过三年努力,市本级义务教育学校实现高度可调式课桌椅全覆盖,手摇调节式课桌椅比例达到30%。高中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更换下来的课桌椅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置,未到报废年限的可用于走班教室或选修教室。

学校在分配课桌椅时,要根据学生身高私人订制,确保课桌椅高度满足“一尺、一寸、一拳”的标准书写姿势需要;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课桌椅管理、检查长效机制,每学期对课桌椅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按学生身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二)实施“健康教室照明”专项行动

1.主要内容。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对教室照明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学生桌面及黑板照度达到标准要求。

2.行动要求。学校要对所有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测量。对未达到标准照度的市本级学校,要加快启动改造提升工程并确保于2019年底前改造完成;对已达到标准照度的,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照度测量,若发现灯光老化应及时更换。在实施改造或更换灯光时,原则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采用三基色荧光灯。

学校要制定教室灯光日常管理和维修制度,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教室主要区域照度进行一次自查测量,发现不达标情况的须即知即改。

(三)实施“书包瘦身”专项行动

1.行动内容。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减负工作要求,在普通教室或学校其他适合的公共空间配置书包柜,确保“一人一柜”。书柜推荐尺寸为宽30cm,高40cm,深度45cm,具体尺寸根据学校实际条件确定,书包柜设置在教室后墙的,最后排课桌后沿至书包柜的净距不应小于1.10m。

2.行动要求。对未达到“一人一柜”要求的市本级学校,须于2019年底完成建设改造。

学校要制定学生书柜管理使用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用品使用整理习惯,逐步实现“桌面净、书包轻”的目标。学生学习用品使用整理情况要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要成立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实施三项专项行动,培育先进试点学校,适时组织现场经验交流会,被确定为上会交流的学校在年度考核时给予酌情加分。所有新建学校或学校扩班时均按上述标准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指导学校落实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型号匹配工作,指导学校对教室照明进行测量,并结合春秋季开学、双随机执法等专项工作对学校课桌椅匹配情况、教室照明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二)压实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和卫健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参照上述要求,于2019年底前制定并出台本县(区)《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专项行动计划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通过三年努力完成;方案制定情况及实施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年度考核。市直属各学校要建设与管理并重抓好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具体可操作的课桌椅管理办法,常态化的教室照明检查和维修制度以及学生学习用品使用规范,真正将硬件资源服务于学生健康成长。

(三)经费保障。改善中小学生健康发展保障条件作为今后三年教育专项安排的重点内容,优先保障。按照教育专项经费、随部门预算下达的项目经费、学校事业收入“全口径”统筹使用的要求,“健康教室照明”专项行动和“书包瘦身”专项行动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学校自行安排。“我与课桌椅工程”专项行动的保障经费原则上以教育专项经费安排为主。县(区)所需经费由县(区)保障。

(三)强化规范。行动计划涉及政府采购和学校维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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