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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白泉高级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时间:2018-06-11   点击数:    来源:

第一章 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舟山市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与网络

一、成立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叶史青任组长,副校长虞军波、何英为副组长,年级组长闻立群、汪澜和教科室主任王开明及部分语文教师为组员组成。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组安排协调。

第三章 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 布置学校“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年级组长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年段和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6.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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